·所有强制性文件的影印版 (.................(插入文件列表)是必需的。
·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时,应重新办理护照。护照全部页被使用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,可以在护照期满前书面申请换发护照。
·对于公务员,必须提供一份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无异议证明(NOC)原件,并寄给巴基斯坦驻北京大使馆。
·签发外交、公务和免费护照必须事先获得移民和护照总局的批准。
·申请外交/公务护照时,必须事先预约。
·护照遗失或被盗的,需要对旧护照进行核实(手动护照由签发机构出具),并向中国公安/移民局出具挂失报告后,方可补发新护照。请携带遗失护照影印本及照片一张,以便办理新护照手续。
·未满18岁的申请人应由父母/法定监护人陪同,并出示其有效的中国公民身份证/护照原件。家长/法定监护人需签署一份表格
(由MRP办公室提供)。
如父母一方不能出席,另一方应提交无异议的授权书办理护照。申请时还应提交不在父母的CNIC/护照原件。
·申请人的右手和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必须没有任何着色,即墨水或指甲花(即手写),以获得清晰的指纹。
·孩子的名字不允许出现在父母的护照上。
·如果是双重国籍,还需要提供其他国家的护照复印件。
·NICOP/CNIC上的照片应符合当前的面部特征。如不匹配,请将NICOP/CNIC更新为最新照片。
·验证国民身份的证明文件,如父母CNIC,以前的护照,家庭登记证(FRC),表格b,出生证明,政治代理人NOC,父亲在部落地区的住所或其他相关文件应随身携带。
·护照费不予退还。请在提交费用前完成论文。
·使馆不负责邮寄/授权护照的丢失/损坏。
·获得签证/居留许可的规定因地区而异。请遵守这些规则以免被罚款。例如,您可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当局报告您的护照变更。
·新生婴儿的名字也可以包括在父母任何一方前往巴基斯坦的护照上。申请材料:父母申请表一份、新生儿照片四张、护照原件/有效身份证、出生证明、父母护照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有效签证/居留许可复印件;费用:60元
·申请人也可以在https://onlinemrp.dgip.gov.pk/上使用在线申请设施
·在线护照更新门户网站由“伊斯兰堡移民和护照总局”管理。如对网上系统有任何查询或问题,请联络:
Ø邮箱:mrponline@dgip.gov.pk
Ø服务热线:+92 (51)800 34477 & 111 344 777
Ø巴基斯坦驻北京大使馆机读护照科负责人。